黑龙江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
黑龙江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本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金191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 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建材佳星玻 璃(黑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规模汽轮机系统及其辅机、循环水及电气部分配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等设备采购(具 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001)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001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3.1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 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须包含此 次招标相关联的内容;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会被授予合同。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8时00分到2023年04月23日16时30分本招标项目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1910万元:招标人为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1项目名称: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5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配套设备采购2.3招标范围:汽轮机系统及其辅机、循环水及电气部分配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等设备采购2.4计划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行车进场并组织安装作业,确保主厂房正常封顶; 合同签订后4个月所有设备需安排发货,并组织相应单位进场安装设备单机调试日期2023 年12月01日,设备联动试运行完成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