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关于一小区居民要求退供暖费的问题官方回复
榜首,该小区冬季的供暖一向不合格,家里地板凉凉的,地暖回水管也是冰冰的一向,打12345热线一向也是踢皮球推卸责任不处理,
第二,该小区这几年来供暖一向不可,可是物业公司每年除了供暖费还要另交际300元的加压费,物业公司以该小区地势高为由所收取的,请问此费用是否合理。
第三,该小区每年收取的物业费,小区卫生脏乱差,小区美化没有这些就不用说了,连最基本的卫生都不合格,请问物业费是不是可以退?
网民朋友,您好!2024年12月16日,所属换热站负责人前往该小区与您取得联系并做交流,对提出的本年度无需用热并退费要求,所属换热站已为用户做退费处理,并将来电人的暖气现已封闭。因为存在部分住户报停现象,导致全体温度都不太高,供热公司也正在和谐处置。
因小区建筑时地势过高,正常压力不可以确保住户供暖作用,为确保供暖作用,小区负责人自行出资140万左右建筑换热站,并取得城北供热站同意,现已将出资费用向住户揭露。现在每年收取每家每户300元建设站公摊费,收取至2027年。
小区美化环境等在购买者买房时已知情,现在小区没有条件美化。当时小区物业费0.8元,电梯0.3元归于正常收费,并在山水龙城物业处揭露粘贴。
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作业提出名贵的定见和主张,期望往后可以自始自终的关怀和支撑咱们的作业,并给予监督、协助和了解,一起促进和进步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