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 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17)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18)。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9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4,817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负,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门槛,以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董事会赞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2022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计1,066,000万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4月30日。种类、金额、时间等内容待该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所属子公司(含孙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2-19)。

  (六)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公司火电厂固定资产摊销与真实使用更接近,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赞同公司对火电厂机器设备折旧办法来进行变更,由实际工作量法调整为实际工作量与额定工作量孰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20)。

  (七)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时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83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21)。

  (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议案》。

  2021年公司因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非货币性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120,119.38 元;报废的固定资产影响2021年年度损益17,440,189.23元。以上事项已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不影响以后年度利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公告》(2022-22)。

  (九)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预算,赞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23)。

  (十)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资本性投资及重大检修非标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下属各电厂实施生产类资本性投资项目及检修重大非标项目,其中生产类资本性投资55项,费用合计预计26478.2万元;检修重大非标项目8项,费用合计预计1813万元。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24)。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增收节支的原则,董事会赞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经营计划。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控制股权的人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四名关联董事陈万波先生、叶荣先生、黄博先生及李声意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投票表决。

  为继续履行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关于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董事会赞同公司与江投集团继续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由公司继续托管江投集团所持的东津发电股权,托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制股权的人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25)。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名关联董事陈万波先生、叶荣先生、黄博先生及李声意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26)。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碳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提升碳资产管理上的水准,降低公司碳排放履约成本,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展碳排放权交易,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子公司之间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为了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运营效率,赞同公司将持有的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上饶宇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持有的上饶市源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高安建山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抚州羲和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合计138,702,826.08元(最终转让价格将根据经审计的各标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数和过渡期实际公司对各转让标的公司新增出资额与分红数予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之间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2022-27)。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与实施效率,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真实的情况,赞同公司修订《江西赣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十九)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与公司两大股东一一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并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同意提名张梅女士、徐擎天先生、王善铭先生及罗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公告》(2022-28)。

  (二十)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与公司两大股东一一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并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现提名陈万波先生、杨林先生、叶荣先生、李斌先生、王伟荣先生、黄博先生、李声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公告》(2022-28)。

  (二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30)。

  (二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2-31)。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七、十五、十九、二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人员作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经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上述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上述第8、9、10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才可以进行表决;

  3、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管理部。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传真或其它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1、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第8至10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总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X“N”(N为分类别所选董、监事总人数。例如非独立董事应选7人,则N为7;相应选举独立董事时,N为4;选举非职工监事时,N为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总票数。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3:00。

  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

  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文件,最迟须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7时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管理部。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本人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2年5月17日举行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17)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18)。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9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4,817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负,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门槛,以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20)。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及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处置报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公告》(2022-22)。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23)。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25)。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增收节支的原则设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2022年度经营计划具备合理性。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有利于确保承诺的切实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两名关联监事陈珺、冷娜回避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名监事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25)。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两名关联监事陈珺、冷娜回避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名监事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26)。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子公司之间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所属子公司之间内部股权转让目的是为了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之间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2022-27)。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与公司两大股东一一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现提名陈珺女士、冷娜女士、滑为先生、景秋韵女士4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公告》(2022-29)。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2-31)。

  上述议案一、二、三、十、十一、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5〕3031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9,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6元,共计募集资金2,158,24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74,72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1,765,28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39,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0,226,280.00元,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实际募集账户可使用的资金为2,151,235,280.00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71,874,589.3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683,236.92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59,526,306.84元。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011,550.41元;2021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0.00元,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00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9,580.5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44,886,139.7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132,817.42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59,526,306.84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64.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于2016年2月2日、2020年8月1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工业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1年年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已陆续投入资金7,301.15万元,主要用于三期项目工程进度以及设备款的支付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64,488.62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12月28日浇筑主厂房基层第一罐混凝土。2016年11月24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7#冷却塔施工现场发生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2017年9月15日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文《关于将赣能丰城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868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电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2020年1月,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工的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号),同意项目复建开工。2020年3月底,公司对外公告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恢复建设。

  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本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完成60%,其中7号机组已完成66%,8号机组已完成54%。#7机组:锅炉本体保温安装完成;汽机六大管道道焊口总体完成70%,中低压管道总体完成80%,大机油循环开始;主厂房结构施工完成,彩板封闭完成;净烟道防腐完成,脱硫吸收塔防腐完成70%;冷却塔淋水构件吊装完成85%;烟囱7号钢内筒安装完成。#8机组:锅炉焊口74675道,剩余13193道;汽轮机低压转子末级叶片已安装完成;发电机穿转子工作已完成;主厂房结构施工完成,彩板封闭完成90%;脱硫吸收塔顶升完成(共计23层壁板);冷却塔第65节筒壁施工完成;烟囱8号钢内筒安装完成。

  2、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偿还银行借款部分60,000万元已于2016年度全部清偿完毕。

  2016年11月24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7#冷却塔施工现场发生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2017年9月15日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文《关于将赣能丰城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868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电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2020年1月,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工的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号),同意项目复建开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处于建设中。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非正常中断导致2016-2017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729.90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539.08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和2018年以自有资金置换完毕。

  [注1]: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53.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022.63万元。其中,律师费及发行登记费100.9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注2]: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审议置换投入的自募资金。2016年3月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300.00万元,其中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置换金额为11,3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置换金额为5,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表示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月26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做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10-4号)。华融证券同时出具《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已投入资金164,488.62万元,由于“11.24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非正常中断导致2016-2017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729.90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539.08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和2018年以自有资金置换完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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