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一体化收单项目招标
本次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一体化收单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银行潍坊分行拟与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开展合作,为其搭建的一体化收银系统提供移动聚合收银、商户订单付款管理、购物中心资金管理等系统的技术服务、联调联试、运维服务等技术服务;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必须对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做投标,不允许拆开投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1格式提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核检查资料;
2.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3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核检查资料;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核检查资料: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再次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年度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文件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上的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公示内容信息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有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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